top of page
豁免聲明及責任釋放書
1. 確認設備非醫療用途
本人(下稱「簽署人」)確認並同意,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提供之設備及服務僅用於一般日常健康管理用途。這些設備並非醫療器材,不應用於診斷、治療、治癒或預防任何疾病或醫療狀況。
本人明白,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的職員並非持牌醫療專業人士,無法提供任何醫療建議。如本人有任何健康問題或疑慮,本人將於使用設備前,諮詢持牌醫療專業人士的意見。
2. 承擔風險
本人自願選擇使用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提供之設備及服務,並清楚明白使用該設備可能涉及某些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身體不適、輕微受傷或既存健康狀況的加重。
簽署本豁免聲明即表示本人同意自行承擔因使用設備或服務而可能產生的所有風險、傷害或損害,無論該等風險是否由本人行為、他人行為或設備故障所引致。
3. 釋放責任
本人茲此釋放、免除及豁免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包括其所有者、員工、代理人及相關機構)因本人使用設備或服務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索償、責任、要求或法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因疏忽而引起的索償或責任。
4. 設備使用守則
本人同意遵守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職員提供之所有設備使用指引及安全守則。本人明白,如未能遵守相關指引,可能導致身體受傷或其他損害,並由本人全權負責。
5. 健康狀況聲明
本人確認並保證:
-
本人目前身體健康,無任何會妨礙安全使用設備的健康問題或醫療狀況;
-
本人如有相關健康狀況,已向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職員作出披露(如適用);
-
若在使用設備期間感到不適或出現負面反應,本人將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職員。
6. 英文版本優先
本豁免聲明備有中英文版本。如中英文版本之間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7. 同意條款
簽署本豁免聲明即表示本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理解上述條款,並同意釋放香港自助舒服痛中心的任何責任。同時本人自願接受使用設備及服務所帶來的所有風險。
本人亦明白,本豁免聲明在所有未來使用設備時均有效,除非本人以書面形式撤銷。
bottom of page